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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自身就很沉重,因为它是生与死之间的抉择。与情,情深难舍;与理,真实冷酷。有这样一个故事也许更能明确地表达出这一切:两年前,肺癌晚期的吴树梁获得了深圳市人民医院宁养院免费提供止痛类药物的资格。这个阶段的癌症患者一般会在3到6个月内结束生命。为了让这个阶段的癌症患者能够避免临终剧痛,宁养院每10天会向他们发放止痛药。20个月过去了,吴树梁成为宁养院免费领取止痛药时间最长的晚期肺癌患者。
药物副作用让吴树梁感觉生不如死,但为了能让妻子在政策范围内入户深圳,照顾未成年的孩子,他不得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延长自己的生命,“活到现在,死对于我而言是解脱,但活着的人怎么办?我现在希望自己还能坚持到明年6月,妻子能够正式入户深圳,我就可以放心了。”吴树梁如是说。
吴树梁的故事很特殊,更令人无比心酸,在情与理之间都不容许他有自己的选择,尽管他生不如死,却还要痛苦地挣扎着将生命延续到必要的时刻,“好死不如赖活着”对他而言仅是使命的支承。生活中,对癌症晚期患者不惜一切代价续命的做法一直存在不少争议。选择“不惜一切代价”地为病人施行无意义的治疗,很多时候是迫于情意和道义的压力,可是,病人呢?有多少人能真正地、理性地为患者考虑过?尤其是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一些家属宁可用呼吸机等给病重的亲人延续生命,也不愿意放弃“无谓”的治疗,怕背上“不重亲情”的骂名,“不惜一切代价,尽力抢救”惟其如此才能在情份上说得过去。家徒四壁,情份尽了,人最终也会没了,心安了。笔者对此不能简单的做出对与错,值与不值的判断,笔者还想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下。
曾听一位医生讲述,他有一个老朋友,胰腺癌转移到了肝部,在一次病情复发后,朋友的儿子来找他求助,咨询要不要继续手术。医生劝说,手术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反倒不如在老人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多带他出去逛一逛。在最后的四个月里,这位患癌的老友没有住院,由儿子带着出去四处休闲、旅游,身心状态都很不错,见人便夸孩子又带自己去旅游了。最后15天,他住进医院里,也没有上呼吸机以及各种抢救手段,只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他的痛苦。最后,他没有遗憾也没有痛苦,走得十分安详。这个理性的选择不失情份,更不缺乏道义。
生命无价,但医疗作用有限,医疗资源更是有限。世界卫生组织(WHO)在“控制癌症纲要”中提出,确保抗癌治疗只用于可获益阶段,让人们坦然正视晚期癌症治疗疗效有限的现实,同时警示晚期癌症治疗决策需谨慎权衡利弊,避免资源浪费。有专家认为,如果没有治愈的希望,患者也会承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家属应该有权选择放弃救治,并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病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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