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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确定了门、急诊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及儿科共计53类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多发病。通知要求,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并明确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可见,“滥用抗生素”行为得到越来越常态化的监管。我们知道,频繁地使用抗生素不仅会加大患者治病的经济成本及毒副作用,还有可能引起细菌的耐药性,使抗菌药物在较短时期内失效。一旦滥用抗菌药物造成正常菌群失调紊乱,导致医源性感染,会使一般伤口难以愈合,甚至不能愈合,严重的甚至可以致命。
然而,这一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却遭到部分患者的阻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患者缺乏医学知识,认为不输液就不是治病;其二,患者入院治疗时病情较为严重,不输液很有可能对治疗造成延误;其三,患者需要大夫对为何不输液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其实,这些问题所反应的也仅是患者需要一个“知情”而矣,只是这个“知情”需要医患双方共同的理性对待。
对安徽省提出的53种不需要输液疾病名单,有大夫也说了,很多疾病不能一刀切,还是要按照不同病情来判断治疗方法。以小儿腹泻为例,如果是普通着凉拉肚子或是因病毒引起的腹泻,确实不需要抗生素来治疗,但如果是因为吃了脏东西而引起了频繁腹泻,使用抗生素消炎或通过输液的方式帮助孩子补液还是有必要的。
从中可见,对抗生素药物的监管,既需要医院对来院就诊病人进行合理的用药宣传教育,注意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不可随便自行用药,避免多种药物联合使用而产生不良反应,同时,也要格外注意对不同情况下用药的分别处理方法,避免在确实需要用药时延误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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