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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药械经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把药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对照药品、医疗器械申办、变更和换证条件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认真、细致、周到、便民,合理布局在定城及乡镇所在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数量,鼓励和支持在村里开办药店,确保该县药械经营企业“多而不烂”。
今年该县有38家药品零售企业需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了更好的搞好换证工作,该局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GSP要求和换证条件标准,对药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其他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员的法制意识、管理意识、质量意识。在现场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按照GSP认证标准严格执行。结合实际需要,要求县城所在地(含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零售企业须配备微机及相应质量管理软件,对药品的购、销、存等实行微机化管理,使企业在软、硬件的管理上都迈上了新台阶,实现经营上层次,管理上档次,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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