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列举了八类可能引发过敏的产品,比方说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还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还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一些消费者在吃东西的时候会出现过敏反应,是因为食品中存在一些消费者不知道的“过敏原”。根据2012年开始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自2013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然而,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仅有部分产品标有提示,标注的“过敏原”标示多存在信息不明确以及不醒目的情况。
据了解,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列举了八类可能引发过敏的产品,比方说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还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还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在导致过敏物质中,明确提出: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的话,应该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重要提示。
记者走访了多家超市发现,不少超市所销售的饼干、蛋卷类食品的包装袋上大都已经标示了“过敏原”信息。但记者同时发现,除了少数进口食品的包装袋上标示的“过敏原”信息比较清楚醒目外,其余大部分的食品外包装上“过敏原”信息概念含糊。例如某巧克力饼干的包装袋上对于“过敏原”的说明就只是在配料一栏的最后加了一句“可能含有微量麸质和其他坚果果仁成分”,没有进行详细说明。而在某薯片的包装袋上虽然将“过敏原”单独标示了出来,但是标示位置位于包装袋最下方,甚至接近封口,字体颜色也不明显,很容易被忽视。
从事食品零售多年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尽管多数消费者不会对这些食品产生过敏现象,但如果某产品明确标示含有的过敏原后,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抵触情绪,可能会引起销量的下降。“加之没有听说有什么强制措施,所以现在标注的厂家较少,且概念比较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