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2007年,当地时间2月7日,南美洲国家哥伦比亚的最高宪法法院做出裁决认为,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配偶关系中一样的共同财产权。这一裁决结论将适用于在一起生活至少有两年时间的同性伴侣。裁决指出,在该国1999年通过的关于事实上配偶关系共同财产权的法律中,使用“男性和女性之间”的表述不符合宪法。去年10月,哥伦比亚国会已经通过了给予同性伴侣某些方面法律权……
台北市政府将在9月份举办同志婚礼,不过由市政府编列预算办活动,却受到批评,北市议员厉耿贵芳更陪同天主教团体提出批评同性恋是亡国灭种,质疑北市公帑应该是要用来做爱滋防治,而非鼓励同志结婚,不过,力挺这项政策的台北市长马英九则重申尊重同志,但是并不表示鼓励同志结婚。
2006-04-07台湾裁定于第三条说明栏加载说明,规定同性恋适用《家暴法》,
2003年9月26日,在爱尔兰的都柏林,该国的人权仲裁机构“平等委员会”裁决认为,当地一位领取政府养老金人士的同性伴侣,拥有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权利,就象异性婚姻关系中拥有该权利的家庭配偶一样。
2004-据爱尔兰广播电视网(RTE)当地时间11月14日的最新报道,爱尔兰内阁总理、执政的爱尔兰共和党主席伯蒂-埃亨(Bertie Ahern)表示,应该给予同性恋配偶法律上的权利。报道说,埃亨表示,现在已经到了给予同性恋配偶应有的法律权利的时候了,例如,在纳税、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权利。埃亨还认为,政府应该努力解决同性恋者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