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2007年,当地时间2月7日,南美洲国家哥伦比亚的最高宪法法院做出裁决认为,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配偶关系中一样的共同财产权。这一裁决结论将适用于在一起生活至少有两年时间的同性伴侣。裁决指出,在该国1999年通过的关于事实上配偶关系共同财产权的法律中,使用“男性和女性之间”的表述不符合宪法。去年10月,哥伦比亚国会已经通过了给予同性伴侣某些方面法律权……
2004-据美联社11月20日的报道,爱尔兰司法部长Michael-McDowell当天表示,爱尔兰应制定法律认可包括同性伴侣关系在内的未婚伴侣关系。这位部长同时认为,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还不是时候。这是爱尔兰司法部长首次公开谈及相关话题。司法部长还列举了法律上对非婚伴侣关系可以给予的各项权利,例如,在纳税、继承和养老金等方面的法律权利。这位部长说,爱尔兰议会应该通过法律上的改革方案,正式认可那些建立了伴侣关系的非婚姻配偶,而不限制其性别。同时应该在这类配偶一方去世的情况下,让在世的另一方享有仅次于直系亲属的法律地位。
2006-据美联社四月三日报道,当天,爱尔兰总理伯蒂-埃亨(Bertie Ahern)在出席该国一个同性恋者反歧视组织的新办公地点揭幕仪式时发表讲话表示,政府将支持和推动在爱尔兰制定认可同性结合关系的法律。尽管存在来自宗教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方面正决心向阻力发起挑战,将努力促成认可同性结合关系的法律的通过。埃亨还透露,爱尔兰政府已经委派一个专家小组研究起草有关报告,预计将于今年11月份向政府提交相关法律的建议方案。
2005-据比利时新闻社(Belga)10月7日报道,比利时国家数据局当天公布了该国同性婚姻登记的官方统计数字。这些数据显示,在2004年登记结婚的同性配偶数量总计为2102对。比利时从2003年1月起将同性婚姻关系合法化,该国是继荷兰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官方统计机构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比利时的法兰德斯地区(Flanders)去年登记结婚的同性配偶的数量,约占去年全国范围内登记结婚的同性配偶总数量的近四分之三(72%)。
法国的合约婚姻始于1999年11月,最初是为了能让同性恋的伴侣关系得到法律认可。法国社会意识到,同性恋者理应享有婚姻自由的平等权利,但在这在法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中是不为接受的。于是,法国政府想出一个折衷方法,创立了合约婚姻这样一种介于婚姻与同居关系之间的形式,第一次用法律形式将同性恋者的伴侣关系保护和巩固下来。
据荷兰广播电台(Radio Netherlands)四月三日报道,四月一日,是荷兰法律认可同性婚姻关系五周年的日子。在2001年的这一天,荷兰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据荷兰官方统计的数字,在2001年之内,荷兰总计有2400多对同性恋人正式登记结婚,2002年内则有1800对。到去年年底为止,总计已经有大约8000对同性恋人在荷兰结婚。目前,在荷兰每年登记结婚的同性配偶数量已经基本稳定下来,估计每年的数量为1200对。而在荷兰的同性配偶离婚的比率,也与异性婚姻配偶中的比例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