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凡人们谈及到同性恋的时候,总是会把两个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判断为同性恋,这其实是一种对同性恋的不了解,甚至于是一种误解和歪曲。即便是很多同性恋也以此为一种标准来衡定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这显然是对同性恋认识的不足。其实,同性恋这个概念是到了19世纪人们才提出的,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行为早就存在,不过这个行为范围远远要比……
在我国,大凡人们谈及到同性恋的时候,总是会把两个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判断为同性恋,这其实是一种对同性恋的不了解,甚至于是一种误解和歪曲。即便是很多同性恋也以此为一种标准来衡定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这显然是对同性恋认识的不足。
其实,同性恋这个概念是到了19世纪人们才提出的,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行为早就存在,不过这个行为范围远远要比现代人理解的要大得多得多。比如说在4000年以前,埃及人就把男人之间的性爱看的神圣无比;古希腊、古非洲也在很早就记载了关于同性恋的行为;中国在商代时期就已经有“比顽童”的说法。
在我国的当代,同性恋早已经是一个家喻户晓之事,但是对于其了解还是一知半解的。很多人以为同性恋就是两个同性别之间的爱恋关系,但是随着环境的改变,其实同性恋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绝对不应该只是所谓的同性性关系一种。比如说由于我国的文化传统影响,在很多同性恋中的一部分人选择了异性的婚姻,他们不但和异性伴侣结婚生子,有的还长期与对方保持着性生活,这显然和一些人认为的同性恋就是只爱同性而排斥或厌恶异性的说法不一。
这样一来很多人会误认为是不是一个同性恋在与异性结婚后就改变了性向而不在是同性恋了?显然这是一种对同性恋本质的认识错误观点,应该说很多同性恋不但有同性性关系,在环境压迫下甚至于也可以强迫自己和异性发生性关系;还有一些人以为同性恋是无法真正和一个异性生活在一起的,这是一种违反人性的做法,但是由于我过特有的国情和法律因素,迫使我们很多同性恋不但能和异性相处,最后还共同生活,只是绝大多数人在外还拥有同性性行为,这不能不认我们改变对同性恋简单的定义和看法。
如果说这样的同性恋简单地看做是一种双性恋行为,显然是过于草率的。与异性相交并结婚,这是我国很多同性恋对自己身份的最佳掩饰和选择方法,其实这也说明了在我国还有更多的人对于同性恋有很大的歧视,同性恋自己在认定自我身份时有很多的障碍和胆怯。
现阶段,对于我国的同性恋来说,心理的健康远比对判定自己是不是一个同性恋重要的多。而对于那种用简单的判定来区分一个人是不是同性恋的方法显然是不合理也不科学的。这一点对于我们去讨论同性恋问题我认为尤其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