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怀有这样的印象:侵犯别人的坏人,过去往往受到过别人的侵犯。美国弗吉尼亚州临床心理学家斯坦顿?E?萨门诺博士认为,这种犯罪行为理论站不住脚,分析如下:
首先,罪犯经常撒谎。
犯了罪以后,他们为了博取同情,减轻惩罚,就什么都敢乱说,往往声称自己曾经被人侵犯过,其实是无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