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性行为通常是与婚外情相伴产生的。婚外性行为一向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然而中国古代各朝对于婚外性行为的看法大相径庭,如唐代并不视婚外恋为越轨,相反更多的人将婚外恋看作一种风尚。而自宋明之后,婚外性行为就被视为异端行为并加以禁止了。人们开始将婚外性行为称为“通奸”,并且对此类“犯科”的男女施以重刑。然而近20年来,“婚外性行为”又成为触动中国人敏感神……
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一书中说,自古至今,社会如果单为满足男女之间的情爱和两性关系的话,是不需要婚姻和家庭的,只要有当事人的意愿就可以了。社会之所以要有婚姻,还要建立家庭,并用法律来保护它,用伦理来规范它,是用它来承担和完成一系列重要的社会功能的。婚外恋无疑是对婚姻制度的极大挑战。
没有文明秩序对人类欲望和行为的抑制,人类就不会发展到今天。但是人类文明程度不应该完全成为人性的敌人,人类的文明在保证社会整体有序化运转的条件下对人性进行一定程度的“释放”,对道德规范进行一定程度的新的诠释,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人性解放”。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种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释放”就表现在,对于婚外性行为并不能采取简单和粗暴的态度,既不能一味反对,更不能拼命推崇。正如文中所述,婚外性行为是由个人内在的因素、社会规范的因素以及社会变迁的因素等互动组合而成的。只有我们真正地理解了婚外恋、婚外性行为形成的条件、原因以及带来的后果,才能够真正地对其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