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学家和婚姻咨询工作者的调查中,在社会机构的报告中以及在医生和律师的文章,均将性生活问题排列在其他夫妻生活的首位。据有关人员调查表明,影响家庭生活不和睦的因素很多,但夫妻性生活的不协调则在造成夫妻矛盾的诸多因素中占50%的比例。性生活的不和谐使夫妻日夜苦恼,轻者互相抱怨,重者打官司离婚。那么,怎样才能使性生活和谐,尤其是成年期性……
3、夫妻性满足的心理条件 夫妻性生活过程,既包括生理反应,又包括心理反应。它决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性欲需要。人类性行为之所以异于动物,就是因为它是爱情感驱使的。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复杂的心理活动表现出来,使性行为有明确的选择性和指向性,并且能预见到这种性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夫妻关系的诸因素中,爱情和性行为的联系应该是最密切的。夫妻之间通过性生活进一步增加相互之间的感情,使爱情巩固和发展。
科学研究表明,夫妻间对婚姻感到满足的程度和获得性满足的水平是相互影响的。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不谐调不满足,很难感到婚姻的幸福。反之,夫妻婚姻关系不好,也很难得到满意的性生活。那么,怎样才能达到性满足呢?有哪些心理条件影响夫妻间的性满足呢?
① 从爱情出发并达到情感交融 爱情是夫妻关系的基础,夫妻间的性生活源于爱情,两个人相亲相爱,最后以性交使性要求达到最大的满足。在没有爱情而结婚的床上所进行的性交生活是不可能得到心灵和肉体上的满足的。同样,即使在由爱情缔结的婚姻关系中,性交行为如不为爱情所驱使,有时也仅仅是一种性欲的发泄,也是不完美的,不能得到性满足。
性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心理现象,如果心理处于不平衡状态,如恐惧、担心、紧张、忧虑、厌恶、气恼,都会影响性交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