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一个令人又爱又怕的词。最美好的情人,让人想起杜拉斯笔下的传奇,那段越南的往事,深情,纠缠,欲罢不能。最纯洁的情人,出现在多年以前。那时,情人还是理想的代名词,在歌声里,模范情人做的事,是“我要你牵我的手在午后徜徉,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如今,现实变了太多。感情越来越功利,情人越来越泛滥,有关理想的色彩越来越淡,而……
情人旁观
找情人就是找身体
艾小羊 自由撰稿人
在“别克·乔治”喝咖啡,无意听到邻座一对女士的对话。“治高血压的药对性欲伤害可大了,我想跟他分手。”“啊!就为这个?”“当然了。找他不就为了这个吗,跟老公早就没感觉了。”不是有意刺探别人隐私,只能怪空气不隔音,而且本人的耳朵太灵敏。
在北京三里屯一次文艺女性的聚会中,再次有幸听到几位女编剧讨论此问题。其中有位的发言特别具有提纲挈领作用。她说:“啥叫情人啊,你生病住院不能找他陪床,你家窗帘坏了不能找他维修,你买金条钻石不好找他买单,你最想念他的时候他在老婆身边……总之,他既满足不了你的情感需要也满足不了你的社会需要。要他干嘛?充其量满足一下身体需要,不管水平如何,至少增加点击率。”
此话引来阵阵喝彩。
与密友谈起这段话。她悲天悯人地说,女人真可怜啊,已经把对男人的要求降低到电动兔子的水平了。从来没觉得她这样有思想,那一天,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无论是北京文艺女性还是咖啡馆里的年轻怨妇,她们提供的同一信息是找情人相当于找身体。这是一个非常功利化的论题,仿佛一女愤青跳将出来,大义凛然地说:“我就看中你丫壮实的身体,怎么着吧!”
但凡女人,谁不希望有个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的恋人。初开始,情人的定义的确如此——有情有义之人。然而,慢慢的,女人发现男人最有情有义的那一刻,不过就是床事前后半小时。其它时间的情义要求,可就有点勉为其难了。想他时打电话过去,一个不方便二个不方便一百个还是不方便;花他一点钱,三五十个脸色等在后面;汽车坏在路上给他打电话效果基本相当于向路边陌生人招手;身体不舒服求他过来看看可人家也正不舒服呢。种种理由全部响当当,只是如果人家生理膨胀,便可以发挥一切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也能上。
正如设计师高烧失误却阴差阳错引起一场流行趋势改革一样,一件本来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忽然成为了有些女性的主动选择。想想也是啊。既然容易抓住的不过是身体的鱼水之欢,不如抓牢一点,总强过什么都抓不住。
找情人就是找身体的另外一部分追随者是性欲觉醒的女子。对性生活的质量要求高不是她们的错。你可以批评人家不知节制,可人家也会反过来说你太不人性化。一个性欲亢奋女子嫁了位不善床笫之欢的老公,离婚另找还是自我消化?如若向信得过的人请教,十有八九会告诉你,离什么婚啊,找个情人算了。
这是个严峻的问题。悲观主义者认为,没有人能够满足另外一个人所有感情需要。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同样没有人能够满足另外一个人全部身体需要?
正如“别克·乔治”中那位女子说的——找他不就为了这个吗!然而,在身体上获得极大满足的同时,你会不会感到悲哀?是的,我也想好好爱一次,我也想只爱一个人,可是,那个能够满足我全部爱情需要的人,你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