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一个令人又爱又怕的词。最美好的情人,让人想起杜拉斯笔下的传奇,那段越南的往事,深情,纠缠,欲罢不能。最纯洁的情人,出现在多年以前。那时,情人还是理想的代名词,在歌声里,模范情人做的事,是“我要你牵我的手在午后徜徉,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如今,现实变了太多。感情越来越功利,情人越来越泛滥,有关理想的色彩越来越淡,而……
羽儿:贪恋拥抱的时光
站在展馆台阶,越过挤挤挨挨的人群晃动的身体,何小麦一眼看到了远处微笑着走来的夏黎。后者也敏锐地看到了她,加快脚步拨开人群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张开双臂。何小麦轻轻扑进他怀里,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骆驼烟香味,刹那间心醉神迷。
两人旁若无人,紧紧拥抱,良久才分开,眼神依然恋恋不舍。
白天紧张的采访结束后,两人一起回到何小麦家。夏黎轻车熟路打开机子,放进一张达明的CD。何小麦从背后抱着他,将脸埋在他背上,深深呼吸。夏黎转身用力地抱她,何小麦任由他带着胡茬的下巴在她颈间狂乱游走,任由他将她越勒越紧……
她无限迷恋他拥抱以及欢愉时的强悍。只要一接触到他的身体,被他抱在怀里,她就没有了思想,大脑一片空白。他的气味与怀抱,是直击她软肋的致命武器。
更不用说,当他强有力地进入她身体时那种入心入肺腾云驾雾的愉悦。她像一只乖顺的小猫,任由他激动耕耘。夏黎曾恶狠狠说过:假如你平时也像此刻这么温柔,我一定会死在你手下。
假如只是假如,所以激情过后,他们没有谁为了谁要生要死。何小麦拒绝承认夏黎是她男朋友。情人,她强调,我们是情人。所谓情人,就是动情时才在一起的人。
情人不是必需品,情人只是胡椒粉。没有胡椒粉的辛辣,日子同样滋味无限。何小麦有一份前途不可限量的工作,她热爱她的工作,也享受她的生活状态。采访写稿的空隙,她会去关山月美术馆看画展听讲座;隔一段时间便去“旧天堂”淘碟,找到夏黎喜欢的地下乐队的CD,她会买下,然后打电话告诉在北京的他。他嬉皮笑脸:谢谢,还是你对我好。她也笑:不客气。你给我我所爱的,我也给你你所爱的。
身边不是没有人追她。可是曾经沧海,何小麦不想再妥协,她拒绝没有质量的生活。精神与肉体,二者有其一的融洽和谐已是非常难得,两者都水乳交融更是无上境界。何小麦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在两者不能兼得的时候,她不介意只选其一。
发现夏黎的身体能给她带来快乐的秘密,始于一次礼节性的拥抱。他轻轻抱了抱她,身上的烟草香味钻进她鼻端,一缕发扫过她面颊,就在那一刻,一股颤栗的快乐突如其来地如潮水涌遍她全身,使得她头晕目眩,不知身在何处。他放开时,她犹恋恋不舍,贪恋他身体给她带来的新奇感觉。
这一切,怎能瞒得过感觉敏锐心细如发的他。以后发生的事情,便顺理成章。
两人见面的时候并不多。只有当夏黎来深圳或何小麦去北京,两人才能疯狂缠绵。在暗夜的微光中看着夏黎除去束缚,看着他露出结实有力的肌肉,何小麦停止一切思想,全心全意享受夏黎制造的快乐。———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像他这般知晓她的身事与心事,只要他愿意,他永远掌握着主动,将平日冷静强悍的她化为绕指柔,心甘情愿地随着他跃上高峰再跌下低谷。那种去到云端的极致快乐,令她数次忍不住落下泪来。
她相信这并非他刻意而为,而是天然的默契。既有“心有灵犀”这回事,为什么不可以“身有灵犀”。知己固然难得,能被女人紧紧缠住不舍得放开的男人同样难得。她当然不会轻易放开———都会生活居之不易,所有快乐都弥足珍贵。
夏黎曾半真半假说起将来,皆被她微笑着化解开去。彼此都是聪明人,此后也就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她不喜欢北京灰蒙蒙的天,他不喜欢深圳没有文化底蕴的粗疏浅陋,这些都还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两人脾性太过相似,一样的骄傲,聪明,犀利,不肯屈服,猜疑善妒,心思细腻到容不下一粒砂。就算身体无上融洽,他仍然不是她那杯茶,而她也不是他的。
这样的两个人本只适合远远互相欣赏,能够有这样奇异的快乐已属难得。若是一定要结果,最后必定成为怨偶。携手前行的生活叫并行,激烈碰撞的生活叫交织。
贪恋交织着快乐,何小麦喜欢她这样的生活,反正还年轻,过段快慰人生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