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一直不承认自己是个文化人,尤其和真正地文化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不知道柴可夫斯基和奥斯特洛夫斯基谁是音乐家谁是文学家,我听不懂交响乐到底哪里比通俗歌曲高雅,我不理解顾城的死为什么与诗相关;我只会每天拿一支笔乱写乱画,只知道在月圆的晚上凄厉长啸,只感觉心中又想起露露时仍有些酸楚。但我渴望做一个文化人的渴望同妄想发财一样强烈。与我苦恋了四年等了我一千四百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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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触的第二个朋友是一个台湾的商人,我说的朋友是同性的朋友,我从来不认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和女人能成为朋友,男人和女人友谊的最终目的还是床。
这个台湾的商人在这个城市和附近的另一个城市开了许多厂,有一次他喝醉后向我夸耀说,如果他高兴,他随时可以用他的钱填平台湾海峡。
我之所以能够和他交上朋友,一半是因为秀的缘故,秀常和他一起手挽手地走进我任职的这个酒楼,另一半就是由于我是这个酒楼的前台公关部长。
我早已不在街上替人写信,而且又做过码搬运工、送奶员、建筑工地的临时工等无数的工种。
这个台湾人虽然很有钱便仍然喜欢女人,他说他有恋母癖,他是个私生子,父亲是个亿万富豪,而母亲是个歌女,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被父亲玩厌抛弃了。他说他母亲是天底下最温柔最漂亮的的女人,他喜欢母亲至今乌黑的一头长发。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成拉扯长大供他读完大学,我正踌躇满志地准备大十一番事业时,他到了晚期的父亲找上门去让他继承数不清的财产,他父亲有很多子女,但有望继承发扬他的事业的,只有这个私生子一人,他说他恨这个老家伙但不恨这个老家伙的钱。
我在台湾有妻子,妻子是他的父亲从名门望族中亲自为他选的,他不喜欢但不能拂逆老家伙的意思。这是个千篇一律的老故事,红尘中这种情节片断重复的太多。
他遇上秀这后,一直对秀真心实意,他在大陆一天都要和秀在一起,他把恋母癖转移到了秀这个女人身上。
秀不是喜欢自我迷醉的女人,她清楚她与他之间只是一种露水姻缘,没有被他手中的美元台币晃花眼,她说更喜欢和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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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踏入这个城市之前,就已经认定世间男人和女人没有真爱,谁知还是被秀感动并为她而哭。
我越来越频繁地想起玲,想起她和我一起拥有过的日子,想起黄土地上流动着金黄的麦浪,空气中飘浮着的玉米高梁的气息,离狼这一种类越来越远。
我没能发财,我捣腾股票打麻将买私彩,却总是陪得一干二净,我写的“烟头折断黄昏”的诗没有人看,强盗土匪妓女嫖客之类的小说更是没有一个出版商问津,我没有一个文化人的朋友,我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离文化的距离越来越远,在我至今无法融入这个社会,就像我学不会抢劫、坑蒙拐骗一样,我不喜欢每日洗澡,并且不懂这个城市里越来越多的文明,我不习惯缺少辣椒大蒜的刺激的食物,我讨厌城市里的霓虹灯遮掩了月亮的光辉。
秀的孩子终于没有等到秀拿着那个男人给够的治病钱就夭折了,于是秀就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悄悄消失了,这个冬季的早晨就在她房间的日历上定格。
我也要走了,收拾好行囊,义务返顾地奔向了来时的方向,虽然外面大雨倾盆,却不能阴止我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