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算了,别在这里假惺惺的,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别找什么借口。我有什么资格不要你去,我是你什么人啊,我们上过床吗,好像没有吧,就是上过也不敢啊,要是和你上过床的你都听,我看十个厉志也分身无术吧,对不对啊?马晓晓“怦”地一声放下电话,一脚踢开脚边的京巴狗,坐在沙发上喘了一阵粗气,伸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说,老秦吗,我啊,在哪里呀,开会吗,忙啊,那……
老秦可爱的地方在于他不贪得无厌,如果马晓晓没有情绪,他便控制住自己,从不强求,也不扮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来逼迫马晓晓同意。也许是在德国生活得太久的缘故,他做什么事都很有条理,讲究规则,规则对他来说大于一切。就连在床上都是如此,有时马晓晓激情迸发,迫不及待要求进入,他却一定要有前戏,这虽让她常常感到恼火,却很受用。
马晓晓离不开他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她来说,老秦不仅是个表现很好的情人,还是长兄、父亲。许多人生经验是自己一步一步摸索出来的,到自己明白那些东西时,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年轻的时候也许有人教导过,但囿于经历、学识、表述水平等原因,被教导者对教导者的话不一定听得进去,所谓代沟就是这样产生的。老秦却有本事让马晓晓相信他说的话,而且这些经验用在生活和工作中真的很管用。不管受了什么委屈,她都能倾倒给他,仿佛他是个无所不容的垃圾桶。他静静地听她说完,然后说,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怎样看,怎样处理。他不强迫马晓晓同意他的观点,只是把这些观点和看法一一摆出来,让她自己去想、去琢磨。琢磨的结果,是马晓晓觉得他的看法和作法是正确的。
老秦开了一间投资顾问公司。在厉志那里吃了闭门羹,马晓晓就想到了老秦,那里是她心情的避难所。马晓晓赶到后不久,他的会议就开完了。老秦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喝水,打开电视机看新闻频道,看到他那份从容、淡定,让马晓晓的心一下子平静下来,来时路上想好要说的委屈此刻都没有了。
那晚老秦推掉了应酬,陪了马晓晓一晚。他很少主动约马晓晓,都是马晓晓约他,但只要和马晓晓在一起,他都尽量推掉应酬陪她。马晓晓觉得和他在一起,就像他喜欢的茶,不浓烈,有股幽幽淡淡的香味,持续时间很长,不用心体会不出来,但只要体会出来,就觉得沁人心脾。老秦不喜欢咖啡,也不喜欢烧得半熟的牛排,除非应酬客户,他很少喝咖啡,吃西餐;平时他只喝茶,吃中国菜,粤菜、川菜、鲁菜等八大菜系的菜都吃过了,最喜欢的还是粤菜,这种清淡的菜最合他的口味,虽然他并不是广东人。
老秦带着她七拐八弯,在一条巷子里找到一家精致的粤菜馆。老秦说我们喝粥吧,马晓晓点了点头。菜馆老板是个潮州人,戴了一副厚厚的眼镜,据他说他原来在汕头一所中学教书,后来辞了职来深圳开了这家菜馆。马晓晓想不出开菜馆和教书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样东西怎么集中在他身上的。老板说他做的菜是潮州菜,老秦说潮州菜也是粤菜,老板一脸谦和的笑,说粤菜其实指的是广州菜,潮州菜和它不一样的。
这顿粥喝了一百多块。马晓晓说,喝点粥这么贵?老秦说粥倒不贵,那几样小菜贵。老秦一手抓住方向盘,一手抚着她的头发,说,这才叫品味,在不起眼的地方花一般人觉得冤枉的钱,在大多数人认为普通平常的东西里吃出一种味儿来。
那只手慢慢伸进了马晓晓的衣服,在里面摸挲起来,掌心盖住乳头,来回轻揉。马晓晓舒服得直哼哼,转过身子,示意老秦解掉胸罩扣子。老秦把车停在路边,拍拍她的后背,叫她站起来,然后自己坐上了副座,把她拉坐在身上,撩起她的短裙。马晓晓喘息着自己脱掉了上衣。当这个雪白的胴体在他身上使劲地起坐扭动时,老秦觉得,什么前生,什么后世,都是一剂麻醉药,只有今生的快乐,才是实实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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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明说,女人最讨厌的是“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最喜欢的是“三要”男人:我要、我再要、我还要。赵越你又想吃羊肉,又怕惹一身骚,世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好处都让你给占光了,总得留点空间给别人嘛。要学厉志,不屈不挠,不达目的誓不收兵。
厉志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对侍者说,再来一杯,他买单。他指了指沈大明,侍者望着他。沈大明叫起来,我丢,厉爷爷你嘴下留情,这酒168块钱一杯,你喝了我两杯了。赵越哈哈直乐,说,三要男人嘛,这是“我还要”,你刚才不是说最喜欢吗?沈大明一边掏钱,一边嘀咕,我又不是女人,也不是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