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常有些女性相信:女人要的是爱,而男人要的只是性。一般说来,处于人生两个阶段的女性最容易产生这种认识。一个阶段是从情窦初开直到婚前恋爱期。这时的女性最容易崇拜和追求充满浪漫色彩的精神型情爱,如果发觉男友具有性的意图或目的,就会非常失望,感到自尊心受了伤害,甚至“看破红尘”。还有一些女性,体验到自己的性冲动和性饥渴之后,……
对于绝大多数把性与爱视为矛盾的女性来说,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她们把爱情看得过高过重,而在于她们把性看得太低太轻。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对性严厉禁锢,却允许一定程度地“言情”,因此,即使反封建的五四运动也只得首先以要求爱情为旗帜和武器,对性问题谈得较少,更没有深入到女性性权利的层次上来。近年来,女性虽理所当然地首先呼吁和寻求爱情,但对自身性存在与性权利的认识同样也没有跟上来。这种文化倾向不自觉地把性与爱人为割裂,使相当多的有文化女性误认为爱情绝对美好、性事绝对丑恶。她们越是不懈地追求爱情,就越是不自觉地贬低和压抑自己的性存在。
在一个理想的婚姻或理想的社会里,无论把爱情的地位和作用提多高也不算过分,但是与此同时也必须把女性的性需求和性权利提高到同等地位,尤其需要尽一切努力使性与爱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果仅仅在爱情方面,“单项突出”,就是自己破坏了自己身心本来就有的内在统一和一致,很容易造成自寻烦恼甚至自我摧残,反过来又会严重削弱甚至毁掉已有或将有的爱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性寻求和坚持自己的性权利,不但不是忽视或降低情爱,反而是在追求美好爱情的道路上获得了全面的推动力。这就是我们当前应看重提倡女性性权利的基本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