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不断降低医药费用。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借助合作医疗提高药品价格,是伊金霍洛旗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此,伊金霍洛旗进一步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力度,采取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推行统管会计制度。卫生局设专职统管会计,卫生院只设报账员,实行报账制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都在卫生局的管理之下。二是推行药品统一采购制度。在卫生、物价、药监、纪检监察、反贪局等部门全程参与下,通过竞争选择了3家信誉高、价格低、服务承诺好的企业为供药企业,签订供药合同。供药企业的所有药品名录及价格全部提供给卫生局和卫生院,进行“货比三家”,竞最低价购买。药款每月结算一次,卫生院购药后签收条,药款统一由卫生局结算,卫生局有专人加强供需双方的监督,严格实行药品单品种加价率控制政策,切实让利于农牧民。三是建立平价药房。由于药店都是个体经营,没有账目,票据的真实性也无从查对,为防止资金流失,取消了合作医疗定点药店。2006年在阿镇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了平价药房,由卫生局直管,降低了药品价格,方便群众购药,堵塞了漏洞。四是实行双账双审制管理。在旗内公立医疗机构中确定了18个定点医疗机构和报销窗口,单独建账,旗合管办向报销窗口预拨报销资金,专款专用,实行每月报账制,经核准后,出具“报销核定单”, 报销窗口用“报销核定单”下账,原始票据旗合管办留存入账,实行双账制管理。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先由个人垫付就诊医药费,就诊后在报销窗口报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提前在旗合管办备案,就诊后在旗合管办审核签章后到就近的报销窗口审核报销,实行双审制。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强化了内部管理。 全面监督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积极、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合作医疗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保障水平,伊旗进一步健全了试点工作的监督体系,保证了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一是强化行政监督。旗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听取合管办一次专题汇报,调查了解资金使用和农牧民受益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有序运行。二是强化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每半年检查一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今年财政部驻内蒙专员办对伊金霍洛旗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伊金霍洛旗合作医疗资金运行情况比较满意。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每年专题审计一次,提出审计意见,保证资金不流失。四是强化民主监督。旗合管办及各报销窗口通过公示栏每月公布一次参合情况和报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阳光操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群众以比较低廉的费用获得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