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林刚) 记者今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原定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调整为11类(700多种)药品限售。从明年起,市民购买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非OTC类药品(OTC类药品为非处方用药)还像往常一样方便。 据了解,名单中公布的药品包括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品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市民到零售药店购买这些药品时必须凭借医生处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原来的规划,未划入OTC类的药品大概有1万多种,而此次公布的名单中的药品只有700多种。据了解,非OTC类用药大概能占到药店药品总量的三分之一到一半,治疗心脑血管类、糖尿病类等慢性病的药品并不在此次限售之列,市民购买起来还可像往常一样方便。同时,这对零售药店来说也是个利好消息。 “尽管如此,从市民的用药安全角度考虑,国家还是会逐渐加强对处方类用药的管理。”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药监部门一直在对非处方用药进行遴选,对于一些市民们常用的并且未划入OTC类的药品,将会根据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逐步转换为非处方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