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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寻找“油门”与“刹车”间的平衡

2006-8-10 07:49|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00| 评论: 0|原作者: 胡芳|来自: 《中国医药报》

  家住青岛的李先生前段时间想开一家零售药店,然而四处奔走的结果却让他很是沮丧——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受理新开办药店的审批工作,并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要求在青岛市单独实行限定新开办零售药店面积、距离、药师标准的政策:今后凡是在青岛市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营业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药店之间距离不低于300米、驻店药师必须具备执业药师或副主任药师以上资格。

  经过一番打探和咨询后,李先生彻底打消了开办药店的念头。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过类似遭遇的不止李先生一人。在经历了几年跑马圈地、疯狂开店的风潮后,人们发现不少地区悄然提高了开办零售药店的门槛。

  ■政府:抬高门槛旨在规范市场

  7月19日,浙江义乌市召开听证会,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推出的《义乌市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暂行规定》征求意见。

  围绕“合理布局”,义乌市的《暂行规定》指出,对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已饱和区域内新药店的设置予以限制,鼓励到未饱和的区域开设药店;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主城区所在地药品零售企业可行进间距原则上应不少于200米,乡镇所在地药品零售企业可行进间距原则上应不少于150米。

  与此同时,江苏省扬州市江都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在城区暂不受理新开办药店的申请。

  而在广东省东莞市,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有意将开店的门槛提高为“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药店长期驻店医药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药士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人”。

  谈及为什么要提高开店的门槛,这些地方有关部门的人士给予记者的回复是:防止药店过多过滥、避免无序竞争,还有就是监管力量不足。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之前,药店一般是遵照“约每万人一家”、“病患者在步行‘15分钟以内’的距离可获得医药救助”等原则设置。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的放开,投资开药店一时成为热潮。尤其是一些地区取消距离等限制后,药店贴身“肉搏”已经不算什么稀奇事,“药店比公厕多”也成为在不少城市出现的“奇观”。

  扬州市江都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这样表示,江都是个县级市,城区只有20余万人,但药店就有68家,平均每3000人就有一个药店,加上江都位于平原,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老百姓很方便就可以找到药店。“如果再让更多的药店进入城区,势必导致恶竞争,不仅投资者的利益无法保障,也有可能导致老百姓的利益受损。”

  “药店的大量出现的确方便了老百姓购药,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价,但是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零售企业间恶性竞争加剧,药品流通环节药学技术人员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药店的空间布局疏密不均等。此外,药店过多也对监管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药监部门的职责是保障百姓用药安全,如果监管达不到应有力度,会对老百姓用药安全构成威胁。”该人士强调。

  据悉,青岛市目前已有零售药店2200家,义乌市零售药店从2002年初的21家增至现在的246家。截至今年6月2日,东莞市的零售药店更是多达4809家,这就意味着当地监管部门平均每个工作人员要负责近20万人口的用药安全和近百家零售药店的监管。

  ■企业:政策调整应该符合实际

  然而面对开办药店政策的“紧缩”,企业似乎并不能体会到政府部门的“良苦用心”。在青岛,甚至引发了一场争议:这样的政策调整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

  “我觉得这个要求过高。”青岛一家连锁药店老板坦言,在青岛市区,60平方米的店面年租金是18万元,如果是在超市中开设店中店,这个数字将达到125万元。如果把营业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这就意味着仅店面租金一项,就使经营成本上涨了近一倍。

  其次是对驻店药师的要求。青岛一共有执业药师70多人,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人也不是很多,这些药学人员大多数分布在医疗机构。这位老板认为,如果一定要求驻店药师必须是执业药师或副主任药师以上资格的话,有可能导致药店在申报、经营过程中采用挂牌但不驻店的形式“弄虚作假”,“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老百姓”。

  至于药店的间距限制,该人士表示更是不能理解:“市场竞争应该为大家提供一个公平的外部环境,不能因为先来后到而有所不同。”

  一直关注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九州通董事局副秘书长牛正乾说:“从规范市场的角度来说,政府将药店准入的门槛提高,是从为老百姓负责的角度出发,这无可非议。但是抬高门槛并不意味着要限制竞争。”在他看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办药店的门槛比较低,只要注册100万元就可以,但市场没有放开,民营资本没有机会进入药品零售行业,这样就保护了既得利益者;现在开办药店需要执业药师、要求能保障24小时供应等,门槛是提高了,但市场放开了,只要符合条件谁都可以开办药店。“这样虽然‘条条框框’多了,但行业竞争更加充分了。”他强调说,“所以提高门槛是可以的,谁想要开药店,就应该具备开店的条件,政府可以严格监督管理它,但是最好不要用间距来限制。”

  他指出,人为限制药店间距,从表面上看可以减少药店的数量,避免恶性竞争,但实际上是减少了竞争,起了保护落后的作用。“这种保护会使落后的企业高枕无忧,而他们不被淘汰,这个行业的发展就会受阻。只有通过竞争提高行业集中度,市场才能有序发展。要想避免恶性竞争所带来的药品安全方面的隐患,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强监管,而不是通过距离限制开店”。

  此外,他认为,现在进入药品零售领域的基本上都是民营资本,老板投资花的都是自己的钱,当然会十分谨慎。“商业竞争,谁也不能保证每家企业都赚到钱。药店的倒闭和开张应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一家打算在北京开店的连锁公司就遭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除指定的繁华商业地段外,城区药店间距不得少于350米。为了在三环路以内找到符合条件的店址,该公司相关人员找了一个多月,好容易发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可是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又发现,附近的一家药店虽然已经倒闭,却未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好容易找到店址又不能开新店,这让该公司的负责人颇为郁闷:“我们如果在那里开店,肯定比他们经营得好,但是我们就是没有机会,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市场布局的计划。”

  ■专家:合理引导才能良性发展

  记者就一些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高开办药店准入标准一事,请教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店的设置“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也就是说,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以及监管实际等来决定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

  “这是监管部门权力范围以内的事情,我们不好过多评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这样对记者表示。

  谈及平衡监管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首先是要实事求是,其次就是要合理引导。如果将门槛抬高到当地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的程度,这种政策就值得商榷。如何做到合理引导呢?该人士举例说,在广东,药店的证照严格禁止买卖交易,药店倒闭后必须注销经营许可证;其次是对新开药店严格进行审批。这样就使药店竞争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中,谁活谁死基本由市场来做主;而在上海,为实现“合理布局”,相关部门并没有硬性规定一个社区到底要开几家药店,而是根据人口多少、消费水平状况,提醒企业某个范围药店布

  局已经够了,引导企业到更合适的地区开店。“老百姓居住的环境和条件不一样,在多大范围内需要的药店数也会不一样,‘一刀切’强制药店间距,不容易实现药店布局的合理性。”他说。

  牛正乾也表示,企业都是逐利的,一般来说,人口密集、交通便利、消费水平高的地方是药店选址的首选,也必然导致药店扎堆;至于那些偏远地区,往往药店数量极其有限。要想吸引投资者到偏远地区开药店,相关部门必须有鼓励措施。“应该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否则,投资者还是容易围着‘风水宝地’转。”

  江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士说,该局目前只是暂停受理新开药店审批,一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还是会重新启动审批程序。他透露,在该局的劝说以及引导下,已经有七八家计划开药店的投资者撤回了申请。

  一家知名连锁公司在边远地区开了大量药店。问起具体效益,总经理一脸苦笑:“这些店基本上是亏的。从市中心往山区里配送,成本增加了不少,销售量又不多,国家又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我们能赚到钱吗?即使做公益,我觉得也应该有个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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