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还高达45%。”托管了7家药房的江苏国盛药业公司办公室主任梁树青对记者说。这一比例在全国的药房托管案例中属最高的。 由于在这40%的返款比例中,医院并没有付出任何成本,所以,这40%的返款相当于医院的纯利。也就是说,托管方的利润率必须高于40%,才可能有盈利。 如果根据全国医药商业的统计情况来分析,40%以上的纯利是一个高得惊人的数字,医药商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医药商业的行业毛利为8.2%,行业利润率仅为0.57%。 而另一个数字则是,国家允许药品在医院的差价率为15%左右,而40%的纯利显然已高出一倍还多。 “这怎么能起到降低药价的目的呢?”南京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陈家应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疑问。 有成为利益共同体的可能 按托管试点的初衷,有关方面是希望这样的做法能够起到促进药价市场化的作用,通过降低药价从而刺激门诊量,这也是盘活二级及以下医院的途径之一。 “托管之后,药房不但要和周边的社会零售药房相竞争,而且,还要和其他医院间的药房相竞争,药价高了,就会出现跑方。”曾世伟说。 “这种竞争关系是很弱的。”陈家应则说。原因在于,针剂和抗生素这些处方药在社会零售药店是禁售的,而这两类药品是医院使用量最大的药品。 而恰恰是这两类药品,是目前托管方的重点品种。“医院限制太多,返点比例太高,医药公司要想盈利,只有进效益大、毛利空间高的药品,以抵消毛利低的药品。”梁树青说。 如果按照销售额的返比缴纳管理费,则有一种可能是医药公司与医院成为利益共同体,销售额越大,医院的返还比例就越高,导致双方共同商议用药目录,采用利润空间大的药品,以便双方都有利。 由此种种,“降低药价并不是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多位采访对象均向记者表示。 对此,韦广锋向记者表示:“我们正在做调研,下一步将给医院明确下达指标,对返款比例(管理费)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