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武汉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治疗白内障的药物白内停滴眼液加大了广告投入,可是花费4000多万元打了广告后,厂家到销售终端一瞧却大吃一惊:有的药店向顾客推介的却是成份相同、包装相似的另外一家药厂生产的同类药物。 白内停滴眼液由武汉制药集团于上世纪70年代研制生产。1993年11月,武汉市另一家制药厂也上马生产该药,同样使用“白内停”商品名。1996年武汉制药集团经国家工商局批准,将“白内停”商标进行注册,而另一家制药厂到1999年8月经法院裁定,商品名不再使用“白内停”字样。 今年2月,武汉制药集团斥巨资投放“白内停”的广告,但在4月份做的一次终端调查中,发现终端热销的不仅仅是“白内停”,曾同样生产过“白内停”的那家制药厂的“吡喏克辛钠”在一些药店也被猛推:有的药店在经销的“吡喏克辛钠”药品标识后标注“白内停”字样;有的药店干脆将名为“吡喏克辛钠”的药品标签直接标为“白内停”;更有相当一部分药店营业员向顾客推介时直接称“吡喏克辛钠”就是“白内停”。 本来已经法律了断了的官司,为何在市场上还余音不绝?记者致电“吡喏克辛钠”的生产厂家,厂家称“吡喏克辛钠”曾用名为“白内停”,但从1999年8月以后,就更名为“吡喏克辛钠”了。该厂家的销售负责人说,他们有自己的品牌,“吡喏克辛钠”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没有必要打“白内停”的牌子。至于有的药店搭车销售一事,他们完全不知道,更谈不上派员促销。随后,记者又在广州、深圳以及武汉三镇的一些药店进行了调查,药店均称“白内停”和“吡喏克辛钠”的生产厂家都没有人员来店促销。那么,岔子究竟出在哪里?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一药店经理认为,“吡喏克辛钠”借势热销并非偶然,里面肯定有它的市场因素在起作用。一是价格因素,“吡喏克辛钠”的进价比“白内停”要低一点儿,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二是系列品种的拉动因素,如零售药店在医药公司采购某一药品时,这个药品的生产厂家有系列品种,那么采购就方便多了。他说,“吡喏克辛钠”的生产厂家,除这一品种外,还有其它一些品种的眼药水,采购起来比较方便。三是品牌因素,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很重要的因素。一个品牌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尽管武汉制药集团是一个知名厂家,但对“白内停”这个产品,宣传得还是太少。如果“白内停”成了品牌产品,价格高了也不见得不好卖。现在顾客买药,哪怕是同样的药,有人专门认品牌,并不在乎花钱多少。 武汉市药监局有关人士认为,武汉制药集团是拥有“白内停”注册商标的惟一厂家,零售药店将其他厂家生产的“吡喏克辛钠”标识为“白内停”,或者直接向顾客推介说“吡喏克辛钠”就是“白内停”,实际上就是冒名经营行为。他表示,稽查部门对此将认真清查。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一个知名品牌的形成,需要的是一个原料购进、生产、贮藏、销售乃至市场培育与维护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投入与管理。所以,对于同一种药品来讲,会因厂家的投入与管理不同而不同。 很明显,这两个厂家都是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他们都在着力培育自己的品牌。那么,这种市场现象又作何解释呢?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说,“白内停”在零售环节上出现了“指鹿为马”的现象,可能是零售商急功近利。从深层次看,这是一个市场秩序问题。这不仅说明生产厂家有许多工作要做,更反映了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未有穷期,品牌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