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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能让消费者受益吗?

2007-10-25 16:53| 发布者: 生活编辑| 查看: 64| 评论: 0|原作者: 陈蕊 侯力明|来自: 新华报业网-江苏经济报

  对于处方使用通用名,南京军区总院副主任医师肖鑫武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书写通用名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也利于规范用药,但难免会降低工作效率。比如抗生素“左克”,就要写成“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等,不仅患者弄不懂,医生写起来也较麻烦。何况多数中药成药是根本没有通用名只有商品名的,那又该如何执行?

  此外,对于《处方管理办法》中同一种通用名药品医院只能进两种规格的规定,肖鑫武也颇有微辞。他告诉记者,医生用药往往有着自己的经验,原创药与仿制药之间无疑质量迥异,加之成分、比例、含量的不同,即使同种通用名的药物也会有所差别,这一点对于专科医生来说,尤为棘手。比如,抗生素“氟喹诺酮”是通用名,而这类药里又有“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沙星”、“司帕沙星”等商品药,以治疗结核病为例,目前针对性疗效最好的用药首推司帕沙星,但药房“氟喹诺酮”的进药也许只有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两种,对此,医生可能只有无奈地选择氧氟沙星,用药虽然没错,但实质上对病人的疗效却非最佳。这样一来,医生也就不再是“看病下药”而成了“看药治病”了。

  而在患者那里,处方实施通用名,也似乎并没有引来太多热情。一位正在医院看感冒的吴女士告诉记者,这里的处方打印得很规范,有剂型、剂量、用法、价格等详细信息,只是药名看不懂,跑去问医生才知道,“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原来就是“泰诺林”,“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其实就是“新康泰克”。“这么长的药名真是有些糊涂,感觉还是商品名好记些!”这位女士说。

  “《24号令》也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因为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有专业知识。但无论如何,《24号令》的强制施行对消费者来说肯定利大于弊,至少消费者不会再吃哑巴亏了。”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管系主任汤少梁表示,以前一些药企将老药新做,把技术含量低的药换上新品牌,价格就成倍上翻,新规无疑对这种“变脸”涨价有遏制作用。此外,一些相同药不同药厂的价格有天壤之别,新规也会挤掉其中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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