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至此,“医药要不要分开”已经不是问题,人们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怎么分开”上。在医药行业的变革时期,作为渠道主体的商业企业将面临更多的考验。在此情况下,有实力雄厚的医药商业公司提出了药品“采购包”模式,这无疑是2007年医药流通环节中的一件颇能吸引业界眼球的事件。该模式的实质是进行战略转型,通过药房的采购外包、IT信息、物流配送,把企业打造成专业的药事管理服务提供商。在具体运作上,先打造一个包含众多品牌药的“采购包”目录,然后由下游的医院、药房等医疗机构选择采购包中的药品下单,再由公司向生产这些药品的制药公司下生产订单。 据业内统计,我国的医疗费用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远远超出了国内生产总值10%左右的增长速度。在卫生费用中,药费占到了44.4%。1990年到2001年,我国药品总费用从418亿元增加至2303亿元,人均药费从36元增加至180元。然而,在药品供应链条中,存在一些让业界诟病的现象,如药品流通环节多,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要经历数十道环节,经过这些环节,药品的价格不断上涨,有些药品的价格甚至涨了上百倍。正是由于附着在医疗肌体上的负担太重,利益链太长,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加上医药不分开、处方外放难,医院药房仍然占据着药品消费市场的垄断地位。而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医保机构不能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致使用药不合理的情况普遍存在,市场处于竞争无序的状态之中。医药流通环节面临着一次深刻的变革。 再来看看处在流通环节中的医药商业企业,近年来,由于商业利润不断下降,致使一些传统的医药商业企业在整个流通链中几乎沦为了“搬运工”,在行业的地位也在下降。药品从厂家到用户手中,商业企业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简单,甚至只是一种简单的传递,其附加值和效率很低。而即使是近几年被业界广为称赞的“平价大药房”、“现销快配”等新模式,依然没有摆脱“搬运工”的角色,只是“摆运”的效率高一些而已,在影响公众选择药物上,这些模式都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这也许就是医药企业提出“采购包”模式的初衷。笔者认为,这种模式至少在以下方面对业界具有实践意义: 首先,它提高了渠道效率。“采购包”模式采取的是一步到终端,与“两票制”有异曲同工之妙,由于数量大,能够实现药厂供货到商业公司,商业公司直接供货给各大医院、药店、诊所等,缩短了流通环节。而且,由于“采购包”中的药品全部是真实底价,确实为消费者节省了费用。此前,一些连锁药店的品类管理、主推高毛利品种、PB品牌搞得如火如荼,而作为医药公司来说,由于其整体销售规模远远大于连锁药店,更有条件和能力组织PB品牌和自己的高毛利品种。 其次,对消费者有利。有专家称,目前国内最大的三甲医院的药品总数不超过2500个,全国医保目录也只有2033个品种。每个医生在其从业生涯内开出的药品不超过100种,其中最常用的前30个品种占据销售额的80%。对每个消费者来说,治疗一种疾病通常需要的药品平均在5种以内。药品的可替代性很强,这也决定了厂家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药品生产厂家为了取得竞争优势,必须大做药品广告、给医生药品回扣,这些虽然看起来是厂家的支出,但最终都会由消费者承担。 而设计“采购包”可以把这部分费用减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大利好。 第三,对厂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厂家只要加入了“采购包”,剩下的渠道工作、终端开拓都由商家来完成,节省了人力、物力。另外,借助商家打造的电子平台,使生产建立在订单的基础之上,能够有效地减少药厂的库存压力。 第四,确立商业企业的强势地位。目前,医药商业流通行业的利润率很低,“采购包”模式正好可以发挥商业公司的优势和资源,重新确立自己在医药供应链中的强势地位。如果这种模式在全国推而广之,那么医药商业企业在医药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将是勿庸置疑的。 但是,作为采购外包的一种形式,“采购包”毕竟剥夺了医院的一部分既得利益,有些医院可能很难轻松接受。专家称,我国医院的现状是以药补医,如果没有了药房的利润,又没有政府的足够补贴,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收入状况都会受到影响,医院的经营就成了问题。目前全国大多数三甲医院是由医院的药事委员会掌握采购权,“采购包”提出的“高质优价”并不一定被一些医院看重,也没有多大吸引力。另外,如果医院由于选择了“采购包”中的药物,而没有放弃别的同类药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又成为一个问题,也可能影响到“采购包”的品牌形象。这些问题都值得继续关注。但不管怎么说,“采购包”模式是对医药分业体制的一种探索,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