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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服务费”恐成药品加成翻版引各方关注

2010-3-4 09:20|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66| 评论: 0|原作者: 叶青|来自: 沈阳日报

  药价要降了,药事服务费要来了。

  日前,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出台,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

  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药事服务费”,应该如何收取,引起了市民普遍关注和热议。

  医院四成收入靠药

  记者采访沈城多家大型三甲医院了解到,目前药品的收入占到了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规模小一些的医院更是高达50%以上,“以药补医”的现象很严重。

  按照指导意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收入必然会减少,而补偿的方式之一就是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

  对此,很多市民产生了质疑:“药价下降了,却增加了药事服务费,而且原先的一些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又要上涨,这不成了变相地以药补医,换汤不换药吗?”

  改变大夫“唯药是图”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院长郭启勇表示,医院的收入来源从依靠药品加成转向收取药事服务费,有本质的差别。

  “原先的情况是,医生多开药、开贵药,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就多。”郭启勇说,这就直接导致大处方、药物滥用等问题,取消药品加成等于切断了医院和药品之间这条直接的利益链条。医院和医生看待药品的视角发生了变化,当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药品无关时,医生就会客观地根据用药安全、患者的病情等,选择适合患者的药。

  郭启勇说,医生不用再依靠“大处方”赚钱,而是通过直接劳动,例如完成高质量的医疗处置、服务这一过程,获得更高的收入,回归到医疗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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