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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服务费”恐成药品加成翻版引各方关注

2010-3-4 09:20|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67| 评论: 0|原作者: 叶青|来自: 沈阳日报

  服务费到底怎么收?

  “药事服务费”究竟怎么收、收多少?

  据记者了解,药事服务费的收取形式尚未有定论,目前流传的方案归纳起来有:

  一说:按开方次数收。医生每开一张处方,就收取3-5元的药事服务费;

  二说:按药品种类收,每一种药品加收一定金额药事服务费;

  三说:按药品费用的百分比收配方费;

  四说:按病种收;

  五说:由执业药师收,药方由医生开出后,由执业药师审核,而产生药事服务费。

  民间声音

  网友“医者”:药事服务费的收取要有前提,就是医与药必须完全分开,而不能藕断丝连,否则只能成为以药补医的病毒新变种。

  网友“活力28”:药事服务费必须得科学认证,如果简单地跟处方数、药物金额挂钩的话,大处方、过度用药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增加药事服务费只能制造新的矛盾。

  沈阳市民李求:如果药价下来了,平心而论,适度地收取药事服务收费还是能接受的,也能体现医生劳动的价值。但是,药事服务费毕竟只是补贴药价的一个渠道,政府补助应该跟上来,别让老百姓买单。

  官方说法

  卫生部医管司司长 张宗久:过去通过药品加成,可因为大处方产生不合理的收费。药事服务合理的成本是多少?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当中要反复测算,而不是通过每一次用药,通过每一次加成来实现。另外,还要探索是不是要以病人的处方形式来体现。

  辽宁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宋文舸:增设的药事服务费首先要在国家定价范围内,而且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且以就医总体成本不加大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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