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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深化医改确定试点医院 "药事费"如何收成焦点

2010-3-8 09:10|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60| 评论: 0|原作者: 仲崇山|来自: 新华日报

    “医院药品虽然不再加价卖,可又要另收什么药事费和提高服务收费,不知会不会造成‘两头翘’?”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南京市胸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将先行一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如何收取药事费、药事费收多高,成为百姓最关心的焦点。

    目前公立大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三大块:药品加成收入、服务收入、检查收入。药品加成的比例约为15%-20%。中小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往往在60%-80%之间,技术含量不高的乡镇小医院比例甚至高达90%,大医院占50%左右,而大医院的服务收入只占20%-30%之间,医生的诊疗费、手术费明显偏低。比如正主任级的挂号费只有10元左右,开一台心脏大手术手术收费也不到2000元,提升服务价格势在必行。

    今后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价,而通过财政补贴和增加药事费方式补贴医院。所谓药事费,是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主要补偿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这是此次国家医改方案增加的重要一条。据了解,河南洛阳等市初步将药事服务费定为5-10元,而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南京目前这方面还待定。

    “在降与涨之间,关键是找到社会能接受的平衡点。”医疗安全管理专家、省卫生管理研究室副研究员周守军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药事费收太高,百姓则不满意;收太低,则财政必须补贴到位。否则医院就会想办法挣钱,“埋单”的当然是患者,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仍不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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