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疫苗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今日开始,我市药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疫苗经营企业和使用接种单位集中专项检查。 据了解,3月23日至4月10日,全市各级药监部门将对辖区内疫苗经营企业和使用接种单位进行集中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疫苗供应商、销售员资质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供应链有无温度检测措施和记录;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流向是否合法;过期失效疫苗和销售退回药品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假劣疫苗和从无证渠道购进疫苗的情况等六个方面。检查过程中,药监部门对外地企业直接向基层接种点供应疫苗的,将重点核实供货商和业务员资质,以及是否个人无证经营,供应链是否合规;对有经营使用假劣疫苗和从无证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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