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甚至以零售价进货 药店进货人员吃回扣的形式是多样的。 小王介绍,向药店推销药品的一般分为厂家的业务员、药品代理商,两者都会给药店进货人员回扣。“如果是业务员,厂家定个底价,业务员在底价基础上灵活掌握,以合适的价格卖给药店。”但并不是定的价格越低,药越好卖。恰恰相反,很多业务员以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把货物卖给药店。“当然,药店也不是傻子,业务员所赚取的底价和出货价之间的利润,一部分作为自己的收入,大部分要花在药店进货人员的公关上。”请吃饭、请娱乐,甚至直接给现金,各种方式无所不用。简单点说,就是“以私对公的形式把货卖出去,再以私对私的方式把差价返还给药店工作人员。” 少部分厂家还采取定期邀请药店店长、医院院长外出旅游的方式,返还这部分差价,“公家财产就这样流进了个人腰包和各种娱乐消费场所。” 甚至一些没有多大利润的大型中药厂家,也会采取“返点”的形式,贿赂药店工作人员,通常做法是药店卖掉一定数额的药品,厂家会返还药品价值的5%——10%作为奖励。 这部分“回扣”,最终还是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小王介绍,她曾见过某品牌的治疗白内障药品,出厂价是2.7元/盒,业务员卖给药店77元/盒,最后到了消费者手中是96.7元/盒。 药店员工被“包养”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药店出租柜台,但这难不住神通广大的药品代理商。他们会公关药店店长,某些柜台专卖他们的产品,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这些管理费用来支付该柜台员工的工资及柜台正常运营的各种费用。这样,药品销售人员名义上是药店员工,实际上却是在为药品代理商或厂家来工作,促销人员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站在了药店柜台的后面,里面的隐患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