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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称医保新药涨价未获利,利润用在公关上

2010-6-18 09:3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77| 评论: 0|原作者: 黄佩|来自: 大洋网-广州日报

    记者观察:

    作为生产企业,总是有办法让自己高价药合法化,打掉一个高价药还会有新的冒出来。问题解决的关键还要在根子上,除了医药分家这一老生常谈的办法之外,如何改变药品多头监管的弊端,使得监管体系更加畅通,而不是条块分割,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市民:

    冤枉钱还得我们掏

    市民购买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这中间有政府财政投入、用人单位的投入也有市民每个月交的医保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价格高低,不仅关系到政府的财政投入,还关系着市民的荷包。按照上面所举的例子计算,一支20ml∶200mg的榄香烯口服乳新价格为170元,而在提价前,同样规格的榄香烯口服乳价格仅为每支93.5 元,如果按照广州现在的统筹门诊报销比例,此药医院按最高零售价出售,市民在社区门诊开此药,按照65%的报销比例计算,将要比提价前多付出26.77元。而政府财政支出的医保资金也将多掏钱。

    “财政投入最终不也是来自我们纳税人吗?到最后,这些利益却让给了医院、医生、药厂,你说冤不冤?”昨天,家住荔湾区的杨阿姨心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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