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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添"新成员" 可报销药新增242个

2010-6-22 11:23|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51| 评论: 0|原作者: 戚庆燕|来自: 扬子晚报网

  牵涉江苏3000多万参保人用药选择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又添“新成员”。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新增242个乙类药品品种。此外还新增了10个仅限工伤保险药品品种,1个仅限生育保险品种以及9个民族药品种。此次调整,将有严重不良反应、不适合地区疾病用药习惯、疗效不确切且价格昂贵的药品调出了目录,并新增了242个药品品种,预计7月份正式执行。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缓解“看病贵”难题,降低广大参保人员诊疗费用,我省在3月底曾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下降5到10个百分点。南京还出台相关规定,自4月1日起,3个药品原自付比例为20%,下调为零;123个药品原自付比例为10%,也下调为零。也就是说,南京的参保人购买这126种乙类药时,不用再先掏自付部分,直接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这实际上就相当于享受甲类药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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