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今年举行了一场药品公开招标,当地一家企业随后以遴选标准不合理,并以不当理由排斥高质低价的药品进入当地的药品公开采购名单,将该局告上了法庭。 入围招标有猫腻? 6月30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天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圣制药”)状告重庆市卫生局一案。该企业的另两家关联企业状告同一被告的案子同庭审理。 三原告诉称,今年,原告今年2月份参与“2010年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竞标,但三原告投选挂网基本药物和其他基本药物共56种,最终入围的仅为37种。三原告认为,“被告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遴选标准设置极其不合理,更以不当理由排除其高质量、高产量、低报价的部分参选药品入围,致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 重庆市卫生局在答辩中称:“今年参加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报名的生产企业1185家,报价药品9091个,中标2542个,中标率达27.96%。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有限公司(当天庭审的三个案子的原告之一)参与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时,报价15个品规,中标4个品规,中标率26.67%,与我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品规中标率相当。” 有意思的是,这场近2个小时的庭审,其中有一半时间是双方就重庆市卫生局是不是适格的被告展开舌辩,原告方则锲而不舍地出示一系列证据,指称被告不要把罪责往当地市政府头上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