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14 10:1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59| 评论: 0|原作者: 仲崇山|来自: 新华报业网
省药监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对标示为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复明胶囊等2种药品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销售,希望广大居民不要购买。
据介绍,标示为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明胶囊(国药准字Z20050509)和标示为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微达康颗粒(国药准字Z23020077),因涉嫌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目前已被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