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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黑药店超过千家,官方提醒仅有27家合法

2010-7-14 10:23|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33| 评论: 0|原作者: 曾利明|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国家药监局称,根据中国《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截至7月12日,中国内地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仅有27家;其中广东3家,福建1家。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

  据知,网上销售假药是中国乃至全球药品监管的一大难题,目前全球近七成假药是通过网络销售的。国家药监局近一年来已经曝光200多家销售假药的黑网站,但屡禁不止,仍有超过千家黑药店在网上出没。

  国家药监局称,根据中国《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五年,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该局提醒公众,可登录该局网站(www.sfda.gov.cn)查询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名单。

  有数据显示,中国去年医院之外的医药、药妆、成人用品、保健品市场在5000亿元左右;按保守估计,网上药店流通约达15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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