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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监局:医保参保者私售药品将受处分

2010-8-10 15:41|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40| 评论: 0|原作者: 徐晶晶|来自: 北京晨报

摘要:     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私自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人力社保部门处理,并予以曝光。市药监局负责汇总各部门检查情况上报信息。

  自本月起至12月,北京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联手打击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药品包装等制假售假行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私自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人力社保部门处理,并予以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波立维等重点药品在药房发售时,以在外包装上粘贴医疗机构名称或用法用量等方式,降低药品包装再次流入市场的可能性。

  城管部门将对医疗机构周边街头流动人员收售药品及药品包装、非法张贴和散发收售药品小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取缔。对发现的收售药品行为移送药监部门处理,与工商管理部门及药监部门互通信息,便于追溯药品收售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私自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人力社保部门处理,并予以曝光。市药监局负责汇总各部门检查情况上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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