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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优惠实施 社区医院看病平均59元

2010-8-26 10:4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34| 评论: 0|原作者: 曲直|来自: 无锡商报

摘要:     自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半年多来,无锡市民日常看病配药享受到了“实笃笃”的优惠。8月24日记者获悉,截至7月20日,全市除宜兴市外的6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自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半年多来,无锡市民日常看病配药享受到了“实笃笃”的优惠。8月24日记者获悉,截至7月20日,全市除宜兴市外的6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中,截至8月20日,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4个扩面地区的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总人次达39.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8%;次均门诊费用5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0%;人均住院费用177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

  据统计,目前我市除宜兴外的8个市(县)、区共有中心69个、服务站538个。截至目前,有69个中心和510个服务站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机构执行率达95.4%,尚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28个服务站全部为民营。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药费负担明显减轻,居民普遍表示欢迎。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基本药物目录以及省中标产品的限制,以及居民的用药习惯等因素,目前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并实际使用的基本药物尚不能完全满足全部居民的用药需求,尤其是缺少部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

  为此,我市计划根据有关文件中“少数慢性病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三级医院提供”的规定,适时调整部分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但缺少规格、剂型的药品,如糖尿病、高血压病等用药以及一些常见临床必备药品和部分计划生育及手术用药,满足市民的需求。在供货渠道上,由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对的二级以上医院实行统一代采购,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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