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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社区基本医疗资金上调 基本药物523种

2010-8-26 10:50|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88| 评论: 0|原作者: 曾庆建 臧岳 陈语彤 李慧|来自: 潍坊新闻网

    8月25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工作调度会上了解到,中心城区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资金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元,主要用于购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老年人查体、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为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行为,潍坊市还制定了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有效工作量界定和管理办法。

    服务内容有所增加

    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了解到,2009年下半年,潍坊市在中心城区实施了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现有的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检查项目有体温、脉搏、呼吸、心率、血压、身高、体重等一般查体。糖尿病患者血糖监测。基本治疗项目有肌肉注射、静脉输液、静脉注射(推)、皮试、皮下注射、物理降温、冷热湿敷。基本康复项目有拔火罐、超短波电疗、红外线治疗。

    潍坊市财政局社保科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出台《潍坊市购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其中包括针灸等基本康复项目。另外,每年还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查体一次。检查项目包括: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血糖、血脂(血糖中空腹血糖1项,血脂中甘油三酯、胆固醇2项)。心电图、胸透,B超(肝、胆)。

    除此以外,实施方案还对基本药物使用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基本药物由360种调整到523种(包括国家307种和我省增补药物216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按照省市要求招标采购,“零加成”销售,不设销售限额、不限人群,不允许销售非基本药物。

    服务对象“划片负责”

    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在中心城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行“划片负责”,接受实施方案确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的居民,须由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纸质(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实行“自由就医”,即社区居民在本行政区划内,持《社区居民健康手册》任意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身份证就医。

    老年人查体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划片范围,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的居民,由该中心负责查体。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的居民,原则上由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查体,站负责组织并留存查体档案。为方便居民,查体实行“一站式”服务,查体机构须将老年人健康查体表存入居民纸质健康档案。具体查体方案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自行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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