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9日从“三统一”增补药品统一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9月21日,陕西省榆林、宝鸡、咸阳、铜川、商洛5个试点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收到4444.74万元的“三统一”配送药品,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达三分之一左右。 陕西省“三统一”药品统一采购工作于2009年12月10日正式启动,中标的1034个品规零售价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6.14%。为实现药品“三统一”全省覆盖,省卫生厅制定了《陕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试行)》,省政府批准在过去290种药品的基础上增补191种日常用药,这次增补药品目录品规共1066个(中成药756个,化学药和生物制品710个)。此次增补的药品,在各级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 据了解,从9月1日增补药品招标工作启动以来,截至9月25日18时,共受理审核696家企业的申报资料1427份,补充申报资料94份,接受企业电话咨询850个,现场答疑120人次。预计11月上旬此次招标采购结果将面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