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经监测,发现部分媒体近期发布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广告,涉及的药品为标示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立克康1个品种。违法原因: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利用专家名义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赣州市药品广告监测及处理暂行规定》(赣市食药监管[[2010]17号)的规定,江西省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药品立克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立克康在赣州市范围内的销售。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将立克康下架。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所涉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标示生产 企业名称 违法原因 发布媒体 1 立克康 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利用专家名义做宣传、使用绝对化语言 瑞金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