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音 药监局 并未强制药店24小时营业 2004年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提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 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解释说,药品零售企业具有24小时供应的能力,只是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该《办法》并未强制各药店必须24小时营业。也就是说,零售药店每天营业时间由企业自主决定。 药 店 夜间运营成本较高 记者走访几家药店了解到,夜间的运营成本较高是多数药店夜间不卖药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一些中小型药店,还要考虑资金、人员配备、夜间安保等多方面因素。对于不在居民区附近的药店,夜间几乎没有生意,就更觉得没有24小时售药的必要。 消费者 希望提升服务水平 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律师葛友山表示,国家药监局规定的“24小时供药能力”不是强制规定,但它意味着引导药品零售行业提升服务水平。药店应该根据自身特点,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