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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63%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0-11-15 11:1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59| 评论: 0|原作者: 李静林|来自: 西藏商报

摘要:     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部署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总结了我区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经验,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到今年年底,我区63%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药品零差率销售

    百姓买药更便宜了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日喀则地区的203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一律按采购配送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到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到今年年底,我区63%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百姓用药将更加便宜了。

    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喀则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买药的患者均有所增加。根据实地监测资料分析,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日喀则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平均下降29.6%,门诊人次平均上升12.8%。

    该负责人介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医疗机构药品加成一般在15%,药价偏高。“一些患者在医院就医后,感觉药价太高,往往自行到药店买药,可能会延误病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不仅能避免类似情况,而且药价也低了,可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该负责人说。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部署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总结了我区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经验,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到今年年底,我区63%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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