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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查处违规药店:发布虚假广告兼卖普通食品

2010-12-20 11:1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8| 评论: 0|原作者: 张苑 经本兵|来自: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摘要:     明明是药店,却卖起了普通食品;为了卖药,不负责任地发布虚假广告;一些无生产许可证的“非药品”竟公然摆上柜台……针对这些违规现象,近日全州县工商局开展了一次药店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明明是药店,却卖起了普通食品;为了卖药,不负责任地发布虚假广告;一些无生产许可证的“非药品”竟公然摆上柜台……针对这些违规现象,近日全州县工商局开展了一次药店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共检查了县城内67家药店。重点检查药店超范围经营、利用广告对药品作虚假、夸大疗效宣传等违法行为,以及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非药品”等行为。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6家药店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违规销售普通食品及日用品等;6家药店内张贴的药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还查获了一批无生产许可证的“黑药品”,总价值1万余元。执法人员对违规严重的7家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凡是药店里销售的的正规药品都应有“国药准字号”;药店里销售的保健食品应有“卫食健字号”和“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是由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国食健字号”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购买药品或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批准字号。对一些产品有疑问时,最好到有关部门咨询或通过上网查询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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