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3 16:49|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41| 评论: 0|原作者: 李岚|来自: 洛阳网
今日召开的相关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我市已被列为河南省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市,从明年1月1日起,将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会议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卫生、编制、发改、财政、人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洛阳市副市长谭建忠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