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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监局:三种药品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停售

2010-12-27 15:10|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0| 评论: 0|原作者: 赵新婷|来自: 大众网

摘要:     今天,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参梅养胃颗粒、羊霍三七片、熊胆救心丸的通告》,参梅养胃颗粒、羊霍三七片、熊胆救心丸三种药品因严重违法广告在济南暂停销售。

    今天,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参梅养胃颗粒、羊霍三七片、熊胆救心丸的通告》,参梅养胃颗粒、羊霍三七片、熊胆救心丸三种药品因严重违法广告在济南暂停销售。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的结果,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梅养胃颗粒、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藿三七片、沈阳康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救心丸,其药品广告均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内容存在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做证明的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三种药品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被暂停销售,据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济南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应立即停止以上三种药品的销售。同时,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沈阳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在原媒体和时段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对三种药品进行抽样检验,根据检验结果,报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依法做出是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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