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31 16:07|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2| 评论: 0|原作者: 孙倩琳|来自: 人民网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有效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日前,滨海新区大港人社局按照市局医疗保险处的统一部署,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督导检查,从而使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现了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制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截至目前,大港地区此次申请上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8家,为保障上报的质量,指派专人逐一进行了实地核查,严把定点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