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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7月起北京市医保报销药品新增866种

2011-3-9 17:25|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115| 评论: 0|原作者: 袁京|来自: 北京日报

摘要:     7月起,参保人员看病将新增866个可报销药品。记者昨天(7日)获悉,新版药品目录正式出台,涵盖2510种药品,其中270多个药品取消医院级别和适应症等限制。

  慢性病及抗肿瘤药增加

  据介绍,新增的866种药品,主要是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新特药、抗乙肝病毒类药物等群众呼声较高的药品,如甘精胰岛素、替莫唑胺、替比夫定、恩替卡韦等。

  “大多数人对‘药品通用名’这个概念很陌生,通俗的理解就是药品的同一种成分或配方,同一通用名下各制药企业起的药品名称并不同。”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粗略计算,平均一个通用名下至少有5个药名。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来说,远不止2510种,至少有上万种药可以报销。

  儿童用药大幅增加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儿童用药将大幅增加。2007年本市实行“一小”政策后,为其单独设置儿童《药品目录》,仅限于住院。今年起,本市又为“一小”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考虑到儿童门诊用药的增加,此次新版《药品目录》将大量儿童用药纳入其中,如小儿导赤丸、小儿清热利肺口服液、小儿金丹片等。另外凡是属于《药品目录》的西药品种,前面冠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婴幼儿用”等,均可报销。

  中药比例接近五成

  新版《药品目录》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提高了中药品种的占有量,其中的48.5%均为中药,使中西药比例更趋平衡,实现了中西医药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具体来说,新增中药品种242个,占新增品种的53.2%;新增中药剂型339个,占新增剂型数量的82.5%。

  此外,新版《药品目录》也对2005版目录内270多个药品的医院级别限制、药品适应症限制等报销限制内容进一步放宽,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

  29种慢性病用药进社区

  目前,全市共有2100多种报销药品,其中社区用药1373种,但仍经常有参保人反映一些慢性病的常用药社区买不到,还需要往大医院跑。

  7月起,29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取消了原有医院级别限制,将纳入社区医院用药,并取消个人先行负担。比如立普妥(通用名为“阿托伐他汀”),此前“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并需个人部分负担费用”。调整后,对该药取消了二级以上医院才能使用的限制,在社区医院可报销,并且取消了个人先行负担费用。今后,参保人员就医用药将更为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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