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时间查药价违法违规要重罚 从4月起至11月底,省物价局将重点针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以及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 凡是不按规定价格执行、越权制定价格、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抬高名义进价、降低实际进价,变相提高加价率;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以及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此次检查中都将予以严处。 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公开点名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