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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取消基层社区医院药房 社会药店补上

2011-5-12 10:54|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1| 评论: 0|原作者: 马建忠|来自: 南方都市报

摘要:     日前,商务部正式发布“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该规划其中的一个新提法是,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

  日前,商务部正式发布“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该规划其中的一个新提法是,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

  这意味着,基层医院的药房可以“退休”了,由社会药店取而代之。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举若落实到位,在生存的边缘苦苦挣扎的连锁药店将“咸鱼翻生”,其投资价值也将被重写,然而,这涉及到商务部和卫生部、人保部等几大部委之间的博弈,短期内,剥离社区医院药房也许只是商务部一厢情愿而无法实现的梦。

  基层医院处方或流向连锁药店

  作为接管医药流通后,商务部对医药零售终端这块大蛋糕进行的最大一次分切术,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被要求在2015年达到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被要求由目前的1/3提高到2/3。

  60%这一目标相比此前提出的原目标70%,虽有所下调,但由于规划明确鼓励基层医疗机构的处方流向社会连锁药店,业界普遍认为医药零售终端市场重新洗牌将是大概率事件。

  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告诉记者,探索社区医院的处方流向社会连锁药店,是国家鼓励门诊处方流向社会药店的第一步。商务部有意要引导医药商业终端最大做强。经过一系列的整合,最终有可能会医药商业区域龙头旗下的连锁药店执行社区医院药房的部分职能。

  干荣富同时认为,上述目标的实现,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为连锁药店要完全履行社区医院药房的职能,对药店的要求很高。依照国外的经验,社区医院的急诊用药通常是自己出,门诊用药则由外面的社会药房配。未来,我国或有可能会借鉴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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