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中期评估的到来以及扩展版目录出台提上议事日程,基本药物有望全面进军二三级医疗机构,从而实现基本药物制度设计的初衷。 随着基本药物在基层市场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省市三级医院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也应随之提高。尽管从政策顶层设计层面尚没有硬指标规定,但是各地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为了达到新医改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的目标,有些省市已经将基本药物纳入了三级医院的使用范围,未来基本药物有可能大面积地进入全国大部分省市的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比例将升至80% 2010年年底以来,基本药物制度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延伸。江西、吉林、河南、四川、青海等省已经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作出具体要求。 事实上,基本药物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延伸,在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之初便已有所规划。《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二三级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 虽然基本药物目前在三级医院的使用比例是由各地指定的,但卫生部正在研究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根据目前的规划,未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销售额不应少于其药品销售总额的70%;同时,二级综合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须占整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95%以上,三级综合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应当占目录总品种数量的80%以上。 为了促进基本药物在三级医院的推广,各省市都在积极提升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全省三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的比例为56.3%,销售比例为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