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厅的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 据记者了解,三级医院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肯定要提升,不过由于职能不同,并非所有的三级医疗机构都适用基本药物。 如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肿瘤专科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专科医疗机构、胸科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并不适合使用基本药物。未来基本药物的使用还将以综合医疗机构为主。 基药涨价不可避免 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因此,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采购都是选择较为廉价的药物。据记者了解,通过检索全国有关省市上一轮的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在466个代表品规中,最低中标价低于1元的品规占30.5%,1~5元的品规占33.3%,5~10元的品规占10.7%。由此可见,基层需要的是廉价的药物。 不过,尽管是零差率销售,价格较高的药物在医疗机构销售的情况更好。以安徽省为例,在865个中标品规中,自2010年9月20日~2011年4月1日的采购额中,前100位的品规占总采购额的66%以上,其中独家药品和单价10元以上的品规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而占总品规90%左右的其他765个品规仅占采购额的34%。 目前,在基层增补的基本药物中,有很多都是独家品种、单独定价或者优质优价的品种,由于三级医院主要针对患者人群有更强的支付能力,因此,不少高价药物随之进入基本药物的行列。 以上海的基本药物招标为例,不少外资企业的单独定价产品都通过招标进入了基本药物采购名单。而外企一些涉及基本药物的药品价格普遍较高。由于基本药物为零差率销售,而目前除改革试点医院之外,公立医院即使销售基本药物也依然有15%的加价率。因此,三级医院的基本药物价格无疑会上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