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标识乱 2003年5月1日,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通知”将保健食品功能调整为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等27项功能。今年8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取消改善生长发育、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辅助降血压5项功能。因此,在《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正式发布之前,凡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上标识的保健功能超过这27项的都涉嫌为假冒保健食品。 如:标识为“虫草清肺胶囊”的保健食品在其包装上标识的功能是“润肺补气、清肺化痰、止咳平喘”,明显超出了27项功能。又如:标识为保健食品的“鹿茸虫草胶囊”的适用人群是“阳痿早泄、高血压、心脏病,并对前列腺有良好疗效”。这些对保健食品功能和适用人群的标识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嫌为假冒保健食品。 假冒批准文号严重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的标识为“虫草清肺胶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598号”,经核查,该批准文号是“北京明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明川堂牌果寡糖饮液”的批准文号。又如:标识为“宏御康源牌纳米血因子”所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0〕第0639号”,经核查,该批准文号是“滕州市东方阿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的“东河牌东方阿胶浆”的批准文号。 上述列举的涉嫌假冒的保健食品现象只是冰山一角,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乱、进货渠道乱、价格管理乱,甚至有不同的10余个产品冒用同一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一系列的问题。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关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希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能早日出台,它的实施必将为规范和治理当前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