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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启动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医疗保障实现覆盖

2012-2-2 16:14| 发布者: 舒云| 查看: 25| 评论: 0|原作者: 常珊珊|来自: 国际旅游岛商报

摘要:     从海口市卫生部门获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在海口启动至今,全市政府开办的镇卫生院、228家村卫生室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公立也有私立)均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

    昨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卫生部门获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在海口启动至今,全市政府开办的镇卫生院、228家村卫生室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公立也有私立)均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

    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据了解,镇卫生院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标准定为10元,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农合资金支付8元,个人支付2元。目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平均下降了38.77%,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呈现出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住院日均费用下降、门诊人次上升的势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已有191.6万人受益

    随着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各种补偿水平稳步提高,参合农民逐年增加,2011年海口市农民参合人数为60余万人次,参合率达98.66%。2012年,参合农民筹资标准将从280元提高至300元;在一、二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将分别达到90%和75%。住院补偿封顶线也由5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残疾人实施住院零起付,免收住院押金。此外,符合政策的参合产妇若选择自然分娩,在一级医院费用全免,最高限额补偿500元;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补偿500元。

    截至2011年底,海口市三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覆盖了191.6万人,参保率从2009年的90%左右提高到2011年底的近98%,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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